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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

什么原因导致我国展会知识产保护薄弱?

时间:2011-12-21   

好展会网

  我国展会经济历史较短,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展会经济才有了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相同,加入世贸组织才催生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的出台。因此,会展业和其知识产权保护都是舶来品,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才能内化并符合国情。因此目前存在的保护规定效力低、执行混乱等问题会在今后逐步得到解决。

  各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保护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纠纷双方还能通过案件投诉处理及相关权利检索了解目前相关产品知识产权注册情况。但是目前由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权利人只关注专利,企业抗辩的概念仅限于是否存在在先的权利申请,不注意保存在先生产或销售的相关证据如合同、单据等。同时,展会各方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仅仅局限于传统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不了解展会名称、标识等亦可列入保护范围。

  展品知识产权含量低,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无法催生高效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从广交会等具有代表性的展会看,目前我国展会展品知识产权含量较低,专利不稳定。广交会等展会的展品绝大多数只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在展会的投诉主要也集中于外观设计专利。根据我国目前《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无须进行实质审查,因此相关部门事实上很可能就相同或类似的外观设计对不同的主体颁发专利证书。展品知识产权含量低,凸显出企业创新能力的不足,因此展会目前知识产权处理仅限于打击涉嫌侵犯外观专利等技术含量较低的投诉处理,此种实践无法反映展会对高层次知识产权的保护,无法催生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展会是企业展示自身实力和创新能力的窗口,目前展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弱、立法不完善等问题亟待重视和改善,相关建议如下:

  开展企业培训。企业培训可以分为三个时间段,展前、展中和战后。在展会之前,可参照国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避免展商侵权的相关实践以及UFI(国际展览业协会)“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议”,即“培训参展商在贸易展会开始前保护并注册商标、专利或外观设计,以取得有效的权利并能够利用所有形式的法律保护,不论在平时还是在展览期间”。展会期间,可以通过对投诉案件的现场处理使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处理有切身体会。展会结束后,针对发生大面积侵权的产品及投诉处理中反映的多发问题,在整理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适时对企业进行培训。

  借鉴国外展会的相关经验。

  在实际处理投诉的过程中,可以考虑适当借鉴他国经验,如参照包括德国在内的展览业大国关于“初步禁令”的做法,在展会之前取得禁令,使侵权行为在展会开始之初即可停止。还可参照法、意等国以刑事手段对侵权进行威慑的行为等相关措施,为我所用。

  形成预警机制。可选取展会中发生的较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例汇编成册或进行通报,既可作为今后相似案件的参照,也可对企业起到警示作用。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制定位阶较高的法律法规。应在展会实践中发现及时相关法规、规章存在的问题,并适时制定位阶较高的法律或修改相关办法,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符合我展会目前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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