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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知识——理顺政府协会企业关系 角色定位是当务之急

时间:2009-09-15   

好展会网】 <p><br /> <br /> 理顺政府协会企业关系角色定位是当务之急<br /> ::会展知识:<img src="http://bbs.haozhanhui.com/editor/images/smilies/default/5.gif" />br /> <br /> 来源:中国贸易报点击率:22932003-10-130:00:00<br /> <br /> <br /><br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会展管理系主任刘大可<br /> <br /><br />  在规范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中,政府、行业协会与企业是三种性质不同、功能互补的市场行为主体。其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进行经济运行制度创新,并通过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方式,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引导并约束微观企业的行为,为企业公平竞争制定行之有效的“游戏规则”;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因素,主要职能是按照政府制定的游戏规则,通过提供产品和服务,占有市场并获取利润;行业协会作为非营利社团组织,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法律和协会内部规约,制约和协调会员个体行为,为企业提供信息、研究、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以促进产业的整体健康发展。在会展业的发展中,如何处理这三者的关系是至关重要的———<br /> <br /><br />  回顾我国会展业近年来出现的种种问题,如展馆建设缺乏规划、多头审批、重复办展、竞争无序、管理混乱、法律滞后、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缺乏行业自律以及频繁出现的市场欺诈行为等,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会展业起步时间晚,在会展业的发展中,还没有理顺政府、行业协会与企业的关系。具体表现在:(1)政府职能定位不准,一方面许多政府应该做的工作如制定产业政策、完善法律法规等,没有做好;另一方面,政府又参与了大量不该做的工作,如不区分商业会展与公益会展的属性差异,对展会活动的盲目参与等,从而破坏了展会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2)行业协会组织涣散,力量薄弱,既缺乏有权威的全国性会展协会组织,各地方成立的相关协会,也没有发挥应有职能,形同虚设;(3)微观层面,近年来快速崛起的大量于会展业务有关的企业,由于成立时间短,品牌缺乏竞争力,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水平落后,与此同时又缺乏行全行业性的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法人资信评估体系,从而导致会展业的恶性竞争以及短期行为等现象大量存在。从市场经济国家经济运行的基本框架看,政府、协会与企业之间的协调运转,构成了市场经济的实质内容。那么,结合会展业的行业特点,应该如何看待会展业发展中政府、协会与企业的关系呢?<br /> <br /><br />  ●政府:弄清职能定位,制定政策导向,完善“游戏规则”<br /> <br /><br />  在市场经济框架中,政府是政策、法律、法规等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其主要的经济职能目标是为微观企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并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其主要任务是建立相关的管理机构、制定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关系以及为完成这些职能而必须进行的基础工作。<br /> <br /><br />  1.建立全国统一的会展业监管机构,根据展会性质和规模实行分类监管。对全国性特大型的展会活动以及涉及国家和民族利益的敏感性展会活动继续实行审批制,对中小型展会活动尤其是经贸类展会活动,取消审批制,推行备案制。当然,对哪些活动是全国性特大型活动,哪些活动是涉及国家和民族利益的敏感性展会活动,哪些是一般性中小型商贸展会活动,这些问题需要召集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科学界定。<br /> <br /><br />  2.制定中国会展业中长期发展产业政策。产业政策是市场经济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是决定产业发展方向、规模和速度的重要因素。就会展业来说,主要的产业政策应该包含如下三个方面:(1)会展业的地区扶持政策。因为中国会展业不可能也不应该“遍地开花”,政府应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特征、会展资源的分布等状况,对会展业的重点发展区域和非重点发展区域进行合理划分,对符合地区产业布局政策的展会,给与税收减免、土地使用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2)会展业的行业扶持政策。从目前的情况看,绝大多数行业都有举办展会的动机,但一哄而上规模“小而散”、内容“多而杂”的办展格局,不利于提高中国会展业的行业竞争力,因而根据中国经济的整体产业发展重点和不同产业在不同地区的布局,有重点的选择相关行业给与政策扶持,对提高中国会展业的组织化水平,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3)企业扶持政策。“品牌”在展会活动中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是决定展会规模、影响力以及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中国会展业要做大做强,必须对名牌展会加以保护和扶持,以加快同类或相似展会的重组步伐,推动会展业的规模化、集团化发展。<br /> <br /><br />  3.重新梳理有关会展业的各种政策法规,建立统一的会展业管理办法,解决政出多门、互不协调的混乱状态。从目前涉及会展业的有关法规、通知、管理办法看,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贸促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办公厅以及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建设部等都从不同侧面出台了有关管理办法,尽管这些办法对规范和发展我国会展业起到过积极作用,但由于管理办法太多,管理办法解释单位太多,而且不同管理办法之间存在冲突等原因,共同造成了我国会展业比较混乱的宏观发展局面。由此看来,为了确保政令统一,规范市场行为,必须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梳理,该合并的合并,该取消的取消,该调整的调整,以建立系统、统一的会展业法律监管体系。<br /> <br /><br />  4.将会展产业纳入国民经济统计体系。统计资料是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但会展业只是近几年才引起人们的较大关注,会展方面的数据目前还没有纳入国民经济体系。目前只有北京市在2003年1月进行过系统调查,全国以及其他地区的数据,大多数是零散的,甚至是估测的。行业统计资料的缺乏,不仅给行业研究带来了困难,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一些“功利性”特征明显的研究成果和言论,对行业的决策产生了误导。中国究竟有多少展览场馆,有多少会议设施,会展产业究竟有多大的经济带动效应,会展产业究竟有多好的前景等,对这些问题众说纷纭,不少言论科学依据。报刊杂志上的一些行业数据是怎样统计出来的,是对展览的统计,还是对会议的统计,是否包括大型活动等,对这些问题目前几乎没有人能够弄清楚。<br /> <br /><br />  5.理顺政府在会展活动中的职能定位,处理好政企关系。展会活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经济活动,在很多情况下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参与。因而,在会展业不能简单地提出“政企分开”的政策建议,更重要的是要弄清政府在展会活动中的职能定位,根据展会活动的特点处理政企关系。我认为在处理会展业中的政企关系方面,必须坚持“分类管理”的观点,不能搞“一刀切”,对那些具有较高社会效益的“公益展会”,如建设成就展,计划生育展等,这些活动是非经营性的,仍然需要由政府主办,但具体的运作方式,如展馆场地租赁、展台设计等可以采取市场化的投招标方法等;对于具有明确盈利性目的的“商业展会”,政府必须退出,“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以维护行业的自由公平竞争,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br /> <br /><br />  6.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发展会展产业中的关系。在全国性会展活动管理办法和政策法规不健全的背景下,政策供给的短缺状态已经严重影响了会展业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性法规和管理办法自然会不断出台,并在基层会展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大连就是很好的例子。大连在展会总体规模方面虽然不大,但在管理规范方面,却得到了业界好评。为什么呢?我认为主要是大连的政策供给跟得上。早在1996年,大连市政府就果断成立了大连市展览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展会活动实施统一监管,1999年1月又出台了《大连市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成为市政府的规章性文件,对大连市经贸展览会的管理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当我们面对会展业出现的各种问题,从全局出发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时候,应该如何看待地方已经出台的各种政策,怎样来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再展会活动管理中的关系呢?我认为,关键要做到如下三点:(1)中央政府要从全国经济大局利益出发,制定产业政策,完善相关法规,尽快解决中央制度供给短缺“瓶颈约束”,为地方会展业的发展提供“大纲”;(2)承认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差别,鼓励地方政府在全国展会活动的发展大纲下,进行制度创新,制定适合地方特色的相关措施;(3)要切记用市场经济手段调控展会活动的发展,要在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方面下功夫,而不要在“收权”与“放权”问题上做文章,过分强调收权很可能退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同加入WTO后中国所面对的市场经济规则背道而驰。<br /> <br /><br />  ●协会:尽快成立全国会展协会,完善协会的服务与协调职能<br /> <br /><br />  就市场经济下行业协会组织的一般职能而言,主要包括4个方面:(1)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在行业内贯彻政府产业政策,并代表行业利益向政府寻求政策支持;(2)行业的信息与研究中心,搜集整理国内外同业发展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为会员单位提供决策参考;(3)会员的教育培训中心,对会员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4)从业人员和公司法人的资质与信誉评估认证中心,以优化从业人员结构,提高行业竞争能力。从我国会展业行业协会组织的发展现状看,一方面,全国性的协会组织目前还没有形成;另一方面,地方性协会组织虽然已经陆续产生,但其职能远远没有到位。<br /> <br /><br />  1.尽快促成中国会议与展览业协会的形成,并培育成最具有权威的行业中介组织。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协会组织在行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从我国展会活动行业组织的发展现状看,目前中国展览馆协会是一个影响较大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但其服务对象主要局限于展览行业,同我们谈到的“会展产业”概念有较大差异,因而还不能称之为“中国会议与展览业协会”,北京、上海、深圳、山东等地虽然已经注册成立了地方性会展协会,但在实际职能方面,离市场经济规则下的协会职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说得激进一点,不少地方协会“有其名而无其实”。因而成立全国性会展协会,并吸收地方协会为其分支机构,共同构建“中国会展协会网络组织”,已经成为推动会展业中长期发展的当务之急。<br /> <br /><br />  2.建立会展业的职业培训体系,制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标准,推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人”的问题是当前我国会展业反映最激烈的问题之一,目前的从业人员大多数半路出身,业务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知识与培训。那么,如何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呢?我认为协会应该扮演重要角色。因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根本办法不外乎两条:一是建立筛选机制,二是教育培训机制。如同其他行业一样,筛选机制主要通过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来实现,而教育机制主要通过高校的学历教育和协会的职业教育来完成。目前,西方国家已经出现了很多有关会展活动的资格认证体系,而且不少学校与公司已经着手来华寻求合作伙伴,推销会展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体系,中外在会展业人才培养方面的竞争已经开始。在这种背景下,我们能否抓住有利时机,及时推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展会活动培训体系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体系,已经成为我们能否提高会展业从业人员素质、能否占领职业资格认证市场的关键。<br /> <br /><br />  3.建立会展业的法人资质评价体系,对会展企业进行资质与信誉评定。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只是确保会展业从业人员素质的第一道筛选机制,从现有展会出现的问题看,对展会品牌、法人资质进行信誉评级同样是确保会展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br /> <br /><br />  从不少参展企业反映的情况看,由于不了解展会信誉状况,参加的不少展会没有实质内容,甚至有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参展参会主体的利益,也破坏了会展业的行业形象。因而,推行会展业法人资质评价制度,像企业信用评级、饭店星级评定一样,对不同会展企业进行客观真实的法人评价,将大大降低会展业的交易成本,对维护会展业的市场秩序,促进会展业的优胜劣汰,保护会展参与者的利益,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br /> <br /><br />  4.建立会展业信息中心,一方面为政府制定会展业宏观调控政策和会展企业制定微观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公布会展企业与从业人员的资质状况等措施,为参展参会人员提供行为选择参考。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权威的信息披露机构,导致会展业中的许多数据资料缺乏真实性,这种状况不仅提高了参展参会单位选择展会的信息成本,而且虚假信息还可能导致其做出错误决策。因而建立全国会展业信息中心,通过制度约束,确保信息中心的信誉,树立信息中心的权威,对减少行业运行的信息成本,具有重要意义。信息中心一方面要公布行业发生的重要信息,另一方面要公布会展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状况,在各种参展参会邀请函真假难辨的时候,参展可以通过简单的网上查询,了解展会活动主办方的资质与信誉状况,从而做出正确决策。<br /> <br /><br />  5.加强会展业的产业发展研究,为会员单位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报告。目前,会展业的研究成果非常薄弱,做过大量调研、有重大参考意义的研究成果非常少,大量文章只是就某一具体问题而发表的只言片语,甚至是“无病呻吟”,既缺乏理论价值,又缺乏实践指导意义。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会展业资料缺乏,从事会展研究面临困难,另一方面是专业从事会展研究的高素质人员非常少。因而,全国性协会成立后,应该利用其信息中心的优势,通过与会员单位、从业人员以及专业研究机构的合作,鼓励高素质的研究队伍参与会展研究,推出一系列有影响的科研成果,以指导全行业的发展,提高会展业的政策和决策水平。<br /> <br /><br />  ●企业: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参与,走市场化产业发展模式<br /> <br /><br />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会展业的生命力最终取决于会展企业的活力。会展活动上升为“会展产业”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必须在会展产业链上有大量以盈利为目的的会展企业存在,单纯依靠政府补贴和政府行为办会办展,会展活动将永远无法上升到“产业”高度,会展经济自然只能成为一句空话。那么,怎样培育会展业的微观市场主体呢?<br /> <br /><br />  1.探索会展中心的建设与经营管理模式,走市场化发展道路。会展中心是会展活动的有形载体,会展产业链上各利益主体的价值要在会展中心得以体现。从我国各地会展中心现状看,绝大部分是由政府投资形成的“标志性”建筑,沉淀了大量的国有资产。尽管从政府的角度看,会展中心更多地是体现“政绩”和“产业带动效应”,对会展中心不宜从纯经济的角度进行评价,因而不少地方在会展中心管理中,没有引进竞争机制,而是由政府指定机构本着“以馆养馆”的原则,经营与管理会展中心。但如此庞大的国有资产,其利用效果如何,有没有更好的管理替代方案,的确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鉴于这种情况,我建议会展中心应采取市场化经营模式,这种模式包含两层含义:第一,在会展中心实体建设中,可以吸收多方面的资金参与,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是一个很好的案例,该中心由德国汉诺威、杜尔塞夫以及慕尼黑三家展览公司与上海浦东土管局联合打造,是会展中心多方投资的有益尝试。现有的会展中心同样可以采取股权转让等方式搞股权多元化改革,以便从产权关系的深层角度改善会展中心的经营模式与治理结构;第二,对无法或不便于引进非国有资金的会展中心,至少在经营权问题上要逐步引进竞争机制,要通过竞争选择有能力的经营管理者,以尽可能地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br /> <br /><br />  2.鼓励多种经济成分的企业举办展览与会议,培育会展业有活力的微观市场主体。如前所述,会展业不同于家电、食品等一般产品行业,大量“公益展会”的存在,决定了政府在展会行业中的特殊地位。但是,如果把会展业作为“产业”来做,并期望会展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话,没有大量微观企业的参与是不现实的。因而,本文除了建议在宏观层面上将“商业会展”与“公益会展”分开,并以此作为确定政府职能定位的标准外,在微观层面上,一要鼓励民营、合资、股份、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参与商业性展会活动,二要鼓励政府举办的“公益展会”,其产业链上的各环节如展品运输、展台设计等,能够通过市场途径解决的,一定要引进竞争机制,这是克服展会活动中的腐败现象,提高会展活动经济效率的最好途径。<br /> <br /><br />  3.理顺会展业中的产业链,鼓励专业化分工与合作。会展业是产业关联度很高的行业,主要涉及展会策划与组织企业(办展主体)、展览物资运输企业、广告媒体企业、展厅设计施工企业、场馆租赁及物业管理企业、接待服务企业、旅游企业等,为扩大展会业的经济带动效应,必须尽可能地理顺产业链中各企业的相互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此外,从国外会展业的发展经验看,随着会展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和办展规模的扩大,专业化分工将进一步深化,协调机制会更加紧密。因而,理顺会展活动中的产业链,处理好各环节的分工与协作,对壮大我国展会活动的总体实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br /> <br /><br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会展管理系主任刘大可<br /> <br /><br />  在规范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中,政府、行业协会与企业是三种性质不同、功能互补的市场行为主体。其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进行经济运行制度创新,并通过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方式,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引导并约束微观企业的行为,为企业公平竞争制定行之有效的“游戏规则”;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因素,主要职能是按照政府制定的游戏规则,通过提供产品和服务,占有市场并获取利润;行业协会作为非营利社团组织,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法律和协会内部规约,制约和协调会员个体行为,为企业提供信息、研究、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以促进产业的整体健康发展。在会展业的发展中,如何处理这三者的关系是至关重要的———<br /> <br /><br />  回顾我国会展业近年来出现的种种问题,如展馆建设缺乏规划、多头审批、重复办展、竞争无序、管理混乱、法律滞后、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缺乏行业自律以及频繁出现的市场欺诈行为等,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会展业起步时间晚,在会展业的发展中,还没有理顺政府、行业协会与企业的关系。具体表现在:(1)政府职能定位不准,一方面许多政府应该做的工作如制定产业政策、完善法律法规等,没有做好;另一方面,政府又参与了大量不该做的工作,如不区分商业会展与公益会展的属性差异,对展会活动的盲目参与等,从而破坏了展会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2)行业协会组织涣散,力量薄弱,既缺乏有权威的全国性会展协会组织,各地方成立的相关协会,也没有发挥应有职能,形同虚设;(3)微观层面,近年来快速崛起的大量于会展业务有关的企业,由于成立时间短,品牌缺乏竞争力,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水平落后,与此同时又缺乏行全行业性的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法人资信评估体系,从而导致会展业的恶性竞争以及短期行为等现象大量存在。从市场经济国家经济运行的基本框架看,政府、协会与企业之间的协调运转,构成了市场经济的实质内容。那么,结合会展业的行业特点,应该如何看待会展业发展中政府、协会与企业的关系呢?<br /> <br /><br />  ●政府:弄清职能定位,制定政策导向,完善“游戏规则”<br /> <br /><br />  在市场经济框架中,政府是政策、法律、法规等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其主要的经济职能目标是为微观企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并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其主要任务是建立相关的管理机构、制定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关系以及为完成这些职能而必须进行的基础工作。<br /> <br /><br />  1.建立全国统一的会展业监管机构,根据展会性质和规模实行分类监管。对全国性特大型的展会活动以及涉及国家和民族利益的敏感性展会活动继续实行审批制,对中小型展会活动尤其是经贸类展会活动,取消审批制,推行备案制。当然,对哪些活动是全国性特大型活动,哪些活动是涉及国家和民族利益的敏感性展会活动,哪些是一般性中小型商贸展会活动,这些问题需要召集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科学界定。<br /> <br /><br />  2.制定中国会展业中长期发展产业政策。产业政策是市场经济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是决定产业发展方向、规模和速度的重要因素。就会展业来说,主要的产业政策应该包含如下三个方面:(1)会展业的地区扶持政策。因为中国会展业不可能也不应该“遍地开花”,政府应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特征、会展资源的分布等状况,对会展业的重点发展区域和非重点发展区域进行合理划分,对符合地区产业布局政策的展会,给与税收减免、土地使用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2)会展业的行业扶持政策。从目前的情况看,绝大多数行业都有举办展会的动机,但一哄而上规模“小而散”、内容“多而杂”的办展格局,不利于提高中国会展业的行业竞争力,因而根据中国经济的整体产业发展重点和不同产业在不同地区的布局,有重点的选择相关行业给与政策扶持,对提高中国会展业的组织化水平,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3)企业扶持政策。“品牌”在展会活动中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是决定展会规模、影响力以及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中国会展业要做大做强,必须对名牌展会加以保护和扶持,以加快同类或相似展会的重组步伐,推动会展业的规模化、集团化发展。<br /> <br /><br />  3.重新梳理有关会展业的各种政策法规,建立统一的会展业管理办法,解决政出多门、互不协调的混乱状态。从目前涉及会展业的有关法规、通知、管理办法看,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贸促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办公厅以及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建设部等都从不同侧面出台了有关管理办法,尽管这些办法对规范和发展我国会展业起到过积极作用,但由于管理办法太多,管理办法解释单位太多,而且不同管理办法之间存在冲突等原因,共同造成了我国会展业比较混乱的宏观发展局面。由此看来,为了确保政令统一,规范市场行为,必须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梳理,该合并的合并,该取消的取消,该调整的调整,以建立系统、统一的会展业法律监管体系。<br /> <br /><br />  4.将会展产业纳入国民经济统计体系。统计资料是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但会展业只是近几年才引起人们的较大关注,会展方面的数据目前还没有纳入国民经济体系。目前只有北京市在2003年1月进行过系统调查,全国以及其他地区的数据,大多数是零散的,甚至是估测的。行业统计资料的缺乏,不仅给行业研究带来了困难,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一些“功利性”特征明显的研究成果和言论,对行业的决策产生了误导。中国究竟有多少展览场馆,有多少会议设施,会展产业究竟有多大的经济带动效应,会展产业究竟有多好的前景等,对这些问题众说纷纭,不少言论科学依据。报刊杂志上的一些行业数据是怎样统计出来的,是对展览的统计,还是对会议的统计,是否包括大型活动等,对这些问题目前几乎没有人能够弄清楚。<br /> <br /><br />  5.理顺政府在会展活动中的职能定位,处理好政企关系。展会活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经济活动,在很多情况下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参与。因而,在会展业不能简单地提出“政企分开”的政策建议,更重要的是要弄清政府在展会活动中的职能定位,根据展会活动的特点处理政企关系。我认为在处理会展业中的政企关系方面,必须坚持“分类管理”的观点,不能搞“一刀切”,对那些具有较高社会效益的“公益展会”,如建设成就展,计划生育展等,这些活动是非经营性的,仍然需要由政府主办,但具体的运作方式,如展馆场地租赁、展台设计等可以采取市场化的投招标方法等;对于具有明确盈利性目的的“商业展会”,政府必须退出,“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以维护行业的自由公平竞争,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br /> <br /><br />  6.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发展会展产业中的关系。在全国性会展活动管理办法和政策法规不健全的背景下,政策供给的短缺状态已经严重影响了会展业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性法规和管理办法自然会不断出台,并在基层会展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大连就是很好的例子。大连在展会总体规模方面虽然不大,但在管理规范方面,却得到了业界好评。为什么呢?我认为主要是大连的政策供给跟得上。早在1996年,大连市政府就果断成立了大连市展览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展会活动实施统一监管,1999年1月又出台了《大连市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成为市政府的规章性文件,对大连市经贸展览会的管理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当我们面对会展业出现的各种问题,从全局出发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时候,应该如何看待地方已经出台的各种政策,怎样来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再展会活动管理中的关系呢?我认为,关键要做到如下三点:(1)中央政府要从全国经济大局利益出发,制定产业政策,完善相关法规,尽快解决中央制度供给短缺“瓶颈约束”,为地方会展业的发展提供“大纲”;(2)承认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差别,鼓励地方政府在全国展会活动的发展大纲下,进行制度创新,制定适合地方特色的相关措施;(3)要切记用市场经济手段调控展会活动的发展,要在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方面下功夫,而不要在“收权”与“放权”问题上做文章,过分强调收权很可能退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同加入WTO后中国所面对的市场经济规则背道而驰。<br /> <br /><br />  ●协会:尽快成立全国会展协会,完善协会的服务与协调职能<br /> <br /><br />  就市场经济下行业协会组织的一般职能而言,主要包括4个方面:(1)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在行业内贯彻政府产业政策,并代表行业利益向政府寻求政策支持;(2)行业的信息与研究中心,搜集整理国内外同业发展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为会员单位提供决策参考;(3)会员的教育培训中心,对会员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4)从业人员和公司法人的资质与信誉评估认证中心,以优化从业人员结构,提高行业竞争能力。从我国会展业行业协会组织的发展现状看,一方面,全国性的协会组织目前还没有形成;另一方面,地方性协会组织虽然已经陆续产生,但其职能远远没有到位。<br /> <br /><br />  1.尽快促成中国会议与展览业协会的形成,并培育成最具有权威的行业中介组织。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协会组织在行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从我国展会活动行业组织的发展现状看,目前中国展览馆协会是一个影响较大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但其服务对象主要局限于展览行业,同我们谈到的“会展产业”概念有较大差异,因而还不能称之为“中国会议与展览业协会”,北京、上海、深圳、山东等地虽然已经注册成立了地方性会展协会,但在实际职能方面,离市场经济规则下的协会职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说得激进一点,不少地方协会“有其名而无其实”。因而成立全国性会展协会,并吸收地方协会为其分支机构,共同构建“中国会展协会网络组织”,已经成为推动会展业中长期发展的当务之急。<br /> <br /><br />  2.建立会展业的职业培训体系,制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标准,推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人”的问题是当前我国会展业反映最激烈的问题之一,目前的从业人员大多数半路出身,业务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知识与培训。那么,如何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呢?我认为协会应该扮演重要角色。因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根本办法不外乎两条:一是建立筛选机制,二是教育培训机制。如同其他行业一样,筛选机制主要通过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来实现,而教育机制主要通过高校的学历教育和协会的职业教育来完成。目前,西方国家已经出现了很多有关会展活动的资格认证体系,而且不少学校与公司已经着手来华寻求合作伙伴,推销会展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体系,中外在会展业人才培养方面的竞争已经开始。在这种背景下,我们能否抓住有利时机,及时推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展会活动培训体系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体系,已经成为我们能否提高会展业从业人员素质、能否占领职业资格认证市场的关键。<br /> <br /><br />  3.建立会展业的法人资质评价体系,对会展企业进行资质与信誉评定。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只是确保会展业从业人员素质的第一道筛选机制,从现有展会出现的问题看,对展会品牌、法人资质进行信誉评级同样是确保会展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br /> <br /><br />  从不少参展企业反映的情况看,由于不了解展会信誉状况,参加的不少展会没有实质内容,甚至有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参展参会主体的利益,也破坏了会展业的行业形象。因而,推行会展业法人资质评价制度,像企业信用评级、饭店星级评定一样,对不同会展企业进行客观真实的法人评价,将大大降低会展业的交易成本,对维护会展业的市场秩序,促进会展业的优胜劣汰,保护会展参与者的利益,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br /> <br /><br />  4.建立会展业信息中心,一方面为政府制定会展业宏观调控政策和会展企业制定微观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公布会展企业与从业人员的资质状况等措施,为参展参会人员提供行为选择参考。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权威的信息披露机构,导致会展业中的许多数据资料缺乏真实性,这种状况不仅提高了参展参会单位选择展会的信息成本,而且虚假信息还可能导致其做出错误决策。因而建立全国会展业信息中心,通过制度约束,确保信息中心的信誉,树立信息中心的权威,对减少行业运行的信息成本,具有重要意义。信息中心一方面要公布行业发生的重要信息,另一方面要公布会展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状况,在各种参展参会邀请函真假难辨的时候,参展可以通过简单的网上查询,了解展会活动主办方的资质与信誉状况,从而做出正确决策。<br /> <br /><br />  5.加强会展业的产业发展研究,为会员单位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报告。目前,会展业的研究成果非常薄弱,做过大量调研、有重大参考意义的研究成果非常少,大量文章只是就某一具体问题而发表的只言片语,甚至是“无病呻吟”,既缺乏理论价值,又缺乏实践指导意义。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会展业资料缺乏,从事会展研究面临困难,另一方面是专业从事会展研究的高素质人员非常少。因而,全国性协会成立后,应该利用其信息中心的优势,通过与会员单位、从业人员以及专业研究机构的合作,鼓励高素质的研究队伍参与会展研究,推出一系列有影响的科研成果,以指导全行业的发展,提高会展业的政策和决策水平。<br /> <br /><br />  ●企业: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参与,走市场化产业发展模式<br /> <br /><br />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会展业的生命力最终取决于会展企业的活力。会展活动上升为“会展产业”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必须在会展产业链上有大量以盈利为目的的会展企业存在,单纯依靠政府补贴和政府行为办会办展,会展活动将永远无法上升到“产业”高度,会展经济自然只能成为一句空话。那么,怎样培育会展业的微观市场主体呢?<br /> <br /><br />  1.探索会展中心的建设与经营管理模式,走市场化发展道路。会展中心是会展活动的有形载体,会展产业链上各利益主体的价值要在会展中心得以体现。从我国各地会展中心现状看,绝大部分是由政府投资形成的“标志性”建筑,沉淀了大量的国有资产。尽管从政府的角度看,会展中心更多地是体现“政绩”和“产业带动效应”,对会展中心不宜从纯经济的角度进行评价,因而不少地方在会展中心管理中,没有引进竞争机制,而是由政府指定机构本着“以馆养馆”的原则,经营与管理会展中心。但如此庞大的国有资产,其利用效果如何,有没有更好的管理替代方案,的确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鉴于这种情况,我建议会展中心应采取市场化经营模式,这种模式包含两层含义:第一,在会展中心实体建设中,可以吸收多方面的资金参与,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是一个很好的案例,该中心由德国汉诺威、杜尔塞夫以及慕尼黑三家展览公司与上海浦东土管局联合打造,是会展中心多方投资的有益尝试。现有的会展中心同样可以采取股权转让等方式搞股权多元化改革,以便从产权关系的深层角度改善会展中心的经营模式与治理结构;第二,对无法或不便于引进非国有资金的会展中心,至少在经营权问题上要逐步引进竞争机制,要通过竞争选择有能力的经营管理者,以尽可能地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br /> <br /><br />  2.鼓励多种经济成分的企业举办展览与会议,培育会展业有活力的微观市场主体。如前所述,会展业不同于家电、食品等一般产品行业,大量“公益展会”的存在,决定了政府在展会行业中的特殊地位。但是,如果把会展业作为“产业”来做,并期望会展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话,没有大量微观企业的参与是不现实的。因而,本文除了建议在宏观层面上将“商业会展”与“公益会展”分开,并以此作为确定政府职能定位的标准外,在微观层面上,一要鼓励民营、合资、股份、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参与商业性展会活动,二要鼓励政府举办的“公益展会”,其产业链上的各环节如展品运输、展台设计等,能够通过市场途径解决的,一定要引进竞争机制,这是克服展会活动中的腐败现象,提高会展活动经济效率的最好途径。<br /> <br /><br />  3.理顺会展业中的产业链,鼓励专业化分工与合作。会展业是产业关联度很高的行业,主要涉及展会策划与组织企业(办展主体)、展览物资运输企业、广告媒体企业、展厅设计施工企业、场馆租赁及物业管理企业、接待服务企业、旅游企业等,为扩大展会业的经济带动效应,必须尽可能地理顺产业链中各企业的相互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此外,从国外会展业的发展经验看,随着会展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和办展规模的扩大,专业化分工将进一步深化,协调机制会更加紧密。因而,理顺会展活动中的产业链,处理好各环节的分工与协作,对壮大我国展会活动的总体实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br /> <br /><br />  4.鼓励兼并重组,提高中国会展业品牌和国际竞争力。如前所述,在会展业中,品牌是信誉的象征,品牌是会展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谁拥有著名的展会品牌,谁就拥有了客源和财富。因而,鼓励会展企业的合并重组,在很大程度上是推动同类或相似展会的品牌联合。市场经济是一种以自由竞争为基础和典型特征的经济,虽然政府可以制定一定规则对市场准入条件进行适当控制,但在具备条件并获准成立的企业的具体展览业务方面,政府无权随意干预,企业是以市场和利润为导向的,哪种展会有利可图,企业就会组织哪种展会。所以,市场经济条件下,重复办展、业界竞争是一种必然现象,也是市场经济的活力之源。协会的法人资信评估系统是一种减弱竞争的有效手段,如此同时,在产业政策方面,制定一些鼓励通过收购兼并、资产联合方式的重组,同样是提高行业竞争力的重要环节。<br /> <br /> <br /> <br /> <br /> <br /> <br /><br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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